有关BDSM的科普整理和个人观点
一、如何理解BDSM的范畴? BDSM,常被人简称为SM,经常被认为是性恋物癖(sexual fetishism)的其中一个面貌,以及属于恋物癖次文化的一部分(关于什么是恋物癖放在后面的部分再细讲) 我国的性学家李银河博士将SM译为 「虐恋」 ,而她对虐恋的定义是这样的:它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活动,或者说是一种 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活动 。 ——那么问题来了,BDSM一定与性爱(sex)有所关联吗? 某莉的观点:我们经常接触的大多数情况,是这样的,但并不绝对。 (一) 我一开始其实也曾因为望文生义,而进入了一个误区:认为「虐恋」指的就是虐待和恋爱。但不是这样的。 「 虐恋 」指的是对虐待行为的迷恋/癖好,所以不一定与性爱有关,更不一定与恋爱有关。 举个简单的反例:家暴者在对家人施虐的时候,会得到快感,而这种快感与性爱(sex)没有直接关系,更多的是支配(dom)的快感。 把SM跟家暴这种社会现象联系起来,确实不是很常见的看法,但BDSM确实是一个被跨学科研究的现象:不仅涉及性学的范畴,也包括心理学、精神病理学、社会学等其他学科——这类例子便是我在一篇研究SM现象起源的文章中看到的。后来,我便开始使用「狭义」和「广义」来分别指代含性和无性的BDSM(忘了是我自创的,还是受前人启发的了) BDSM是万物之源 (二) 我还见过一种特殊的误区,或说是一种分歧:现在的人普遍把SM一词等同于SM play(游戏/扮演/玩法) SM(play)爱好者往往认为SM的定义和性虐待是全然不同的两回事。Play的进行必须以参与者彼此同意为前提来进行,而且其典型目的是为了让彼此欢愉。 实际上,这是一种好的「误区」。这种观点把「必须科学安全快乐地进行SM(play)」强加给了一种客观元素,从而把实践圈引导至更健康的方向——但从概念上讲,这还是不准确的,毕竟 不安全、不能让双方都享受的BDSM行为总是会客观存在的,不能在定义上用不合逻辑的方式进行划分。 这就好比我们在讨论火焰的概念时,声称用来烹饪美食的火焰才是真正的火焰一样。 举例来说,强迫性是SM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作品中真实的强迫情节更是在受众中大受欢迎;但在现实中即使是在字母圈也会受到严肃抵制——而这种时候你可以抗议「这不是play」,却不能说「这不是SM」——这是个概...